决赛形式:
1、演讲比赛:先由各系部进行初选后挑选出的优秀选手参加院里的决赛,最后优秀选手将代表学校参加重庆市“中华魂”演讲诵读比赛。(根据预赛成绩,各院系推荐前2名选手参加决赛,化工系1人)。
2、根据各系组织初赛的策划、宣传、参赛选手的获奖情况等内容评选出优秀组织奖。
五、参赛对象
“中华魂”(颂歌献给党)演讲比赛后根据预赛成绩,各院系推荐前2名选手参加决赛,化工系1名选手(见附件一)
六、活动时间
2011年10月12日19:00——21:00
七、活动要求
决赛选手要求:
1、各参赛选手必须遵守组委会的规定,按时参加开会、抽签、比赛。
2、演讲时间为5分钟以内。
3、选手可根据情况寻找同伴协作诵读演讲或表演,形式要健康、积极向上。
4、参赛选手必须在赛前10分钟入场,参赛选手在决赛时在规定时间内迟到5分钟视为弃权。
八、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 二等奖:3名 三等奖:4名优秀奖:4名
优秀组织奖:2名
比赛评分标准
本次比赛中主题演讲采用10分制进行评判,要求正确的思想内容和完美的表达形式相统一,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评选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3、三等奖4名、优秀奖4名,根据各协办单位的举办情况评出优秀组织奖2名。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思想内容占6分:紧扣诵读演讲主题,主题鲜明深刻新颖4分、联系实际1分、材料典型有力1分。
2、表达形式4分:使用普通话,音调标准,声音洪亮、清晰2分、姿态得体1分、全场效果0.5分、风度仪表0.5分。
3、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余的平均分为选手最后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每位选手的演讲时间为3——6分钟。超过或不足规定按每分钟扣0.2分,不足1分钟按1分钟计。
附加分:配有音乐、舞台效果加0.5分
通知
根据“中华魂”演讲比赛的初试结果,现将进入“中华魂”演讲比赛的决赛名单公示如下:
机械工程学院:第一组:周杰;
第二组:江金祥、李春磊、周婷婷;
汽车工程系: 第一组:王诗翔; 第二组:何晓波;
流通管理系: 第一组:任婷婷; 第二组:李侦;
自动化系: 第一组:郑圆钟; 第二组:李春燕;
工商贸易学院:第一组:刘忠健; 第二组:成毅;
计算机系: 第一组:周娅、刘芳芳、王亚男、任顺彬;
第二组:李双、林珊珊、李常黎、江彦博;
建筑环境系: 第一组:刘文生; 第二组:黄敏月;
艺术系: 第一组:任静媛; 第二组:林祥亮;
化工系: 第一组:易洪利
注:以上名单同学请于10月12日晚19:00在3教301参加决赛,有音乐的提前40分钟到场录入音乐。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学院团委学习部
二零一一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