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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等教育“学分互认”自学考试的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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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2 12:40: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各位学生家长、同学:近来,一些校外培训机构、招生中介和个别师生在校内举办招生专题讲座和散发招生广告,以虚假的宣传骗取学生家长和学生,招揽生源,牟取非法利益。为此,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特作出如下重要提示,希望学生家长和同学们仔细甄别。一、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是负责全校各类培训和学历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唯一的官方机构,办公室设在办公楼408房间。咨询电话:61879082。二、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宣传,也从未在校外设立任何的校外自学考试培训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不具备任何举办“学分互认”自学考试的资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文凭证书并无所谓“大自考”与“小自考”的区别。因为我院具备“学分互认”的资质,才使得报名的我院同学享有“学分互认”的机会,减轻学习负担。)三、因轻信招生中介和个人欺诈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家长和同学自行承担,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2011
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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